秋季教師資格認證公告已一處發布,2021年下半年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證公告已發布。
吉林省
公告重要內容:
1.申報時間:
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開放時間為5月5日至12月24日(特殊情況關閉系統以網站通知為準)。
下半年網上申報時間為7月12日至23日。
2. 網上申請流程:
申請教師資格認定者,應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入“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者在線申請門戶”,按照系統提示進行網上注冊申請,并上傳近期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寸白底全臉彩色照片,不戴帽子。 照片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2020年起,網上申請系統將推出個人信息實名認證功能。 申請人需準確填寫個人信息。 實名認證不通過的,將不予認證申請(實名認證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條文《常見問題解答》第4期)。
3、現場確認:
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教師資格認證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也可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需要,采用網上審核方式進行確認。 采用網上審核確認方式的認可機構在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時,必須審核申請人的原始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1) 身份證件原件。
(2)近期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與網上報紙上傳照片同一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190K)。
(三)居住地認定人員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地認定的人員應當提供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吉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明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 駐吉林現役軍人、現役武警無法提供吉林省戶口或者吉林省有效居住證的,應當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員關系證明。 證明格式應當符合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規定。 該證明應當明確注明申請人所屬部隊為駐吉林部隊。
(四)學歷證明。 如果教育部系統數據比對成功,則無需現場提供。 比對不成功的,發給原證書(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經國家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認證的《中國高等學校》。 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中等教育畢業的申請者無需驗證學歷,但需現場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港澳臺地區高等教育機構畢業證書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 國外高等教育機構畢業證書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如果教育部系統數據比對成功,則無需現場提供。 如果比對不成功吉林信息教育網,將簽發原始證書。
(六)《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數據比對由教育部系統完成,無需現場提供。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2021屆教育研究生和免試公費師范院校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吉林信息教育網,2021屆教育研究生和免試教育研究生公費師范院校畢業生還可使用畢業學校頒發的“師范學院”證書。 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資格證書》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 《師范院校教師專業能力證書》與教育部系統數據比對,無需現場提供。
(七)教師資格認證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教師資格認證體檢表》。 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通過”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具體體檢醫院及時間安排請咨詢您選擇的認證機構或關注認證機構發布的信息。
(八)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員資格,還須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九)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申請教師資格認證,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有關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省教育廳為港澳居民申領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便利。
4、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各認證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后,根據審核情況作出認可結論,并對符合認證條件的申請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人持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申請表》。 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證申請表》的時間、地點以認證機構通知為準。 請關注各認證機構發出的領取通知或來電咨詢。
▼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