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辦函[2017]67號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市屬單位:
現將《晉中市高中考試錄取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 年 8 月 11 日
晉中市中考
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精神,為深入推進我市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堅持以人為本,維護教育公平,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17年,新一輪中考制度改革啟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通過改革學業水平考試方式、科學確定錄取計分科目、完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入校政策、改革高中招生方式等,建立“全科公開考試、選修科目計分、綜合評價、多元化錄取”的考試錄取機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基礎的中考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效的管理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2. 初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改革
現行的初中畢業、高中入學“兩考合一”將統一改為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期末考試,其成績既是初中生的畢業成績,也是高中入學的重要依據。
1. 考試科目及方式
實行全科考試,是指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納入考試范圍,分為筆試、實踐考試和測驗三類。
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品德與法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采用閉卷考試形式。
實踐性考試科目為:體育與健康,采用現場測試方式;音樂與美術,采用人機交互方式;信息技術,采用網絡環境下實際操作方式;科學實驗,采用現場操作方式。信息技術和科學實驗兩門實踐性考試科目的成績作為綜合實踐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考試科目為:地方課程、校本課程。
2. 科目成績及成績呈現方式
筆試科目:
1. 語文考試時長150分鐘,滿分120分;數學考試時長120分鐘,滿分120分;英語考試時長120分鐘,滿分120分(其中聽力20分)。三門科目均以實際成績呈現。
2. 德法、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考試時間為70分鐘,滿分為100分。六科成績以等級制呈現,共分21個等級。各科等級的確定以縣為單位(包括當地市屬學校和民辦學校),按考生總數占比確定。
年級
A1
A2
A3
A4
B1
B2
B3
C1
C2
C3
C4
D1
部分%
年級
D2
D3
E1
E2
E3
F1
F2
F3
F4
部分%
操作考試科目:
體育與健康滿分為50分;音樂與美術滿分為10分;信息技術滿分為10分;理科實驗操作滿分為10分,其中生物實驗操作5分,理化實驗操作由學生現場隨機抽取一門科目呈現,滿分為5分,按實際成績呈現成績。
考試科目:
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以“合格”或“不合格”的形式呈現。
3. 考試時間
筆試科目:采取“同期、隨考隨測”方式,即生物、地理在初二下學期末進行,其他科目在初三下學期末進行。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
操作性考試科目:信息技術、生物實驗操作于初二下學期末進行;體育與健康、音樂與美術、物理、化學實驗操作于初三下學期進行。以上考試均于同年5月底前完成。
考試科目:初中三年級下學期進行,同年4月底前完成。
4. 出題及考試組織
筆試科目:委托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統一制定試題,全市組織實施,各縣(區、市)統一設置考點。
操作性考試科目:由市制定考試內容和辦法,各縣(區、市)組織實施。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采取送考到校或分片集中考試的方式。
考試科目:由市制定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考試要求,各縣(區、市)組織考試,各初中學校本校組織考試。
(五)考試范圍及出題原則
筆試科目: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設置試題,考試內容涵蓋學生初中階段應掌握的所有內容。考試內容側重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物理初中基礎差,不考查死記硬背和機械訓練。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重點考查學生在現實情境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收集、分析、處理和運用信息的能力。逐步增加開放性、探索性、案例分析性題型的比重。試題難度以學生畢業合格等級為準,易、中、難試題比例控制在6:2:2。
操作性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依據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確定3個測試項目,分為2個規定項目和1個學生可選項目;音樂與美術,考查課程標準所要求的基本知識與技能;信息技術試題圍繞現行初中信息技術教學內容,聯系生活,注重能力;科學實驗考試范圍為初中物理、化學、生物的基本實驗操作。
考試科目:地方課程重點考查學生的基本安全知識、應急風險規避能力;校本課程由各初中根據學校制定的校本課程實施方案進行考試。
3.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 評估內容
主要包括學生公民素養、學習能力、體育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個維度的培養與發展。修訂現行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出臺全市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及指標體系(另行發文)。各縣(區、市)初中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評價細則。
2. 評估實施
在各縣(區、市)教育部門統一領導下,各初中學校落實。堅持“誰理解、誰評價”的原則,以班主任、學科教師、學生本人、同學等為評價主體,堅持過程性、課程性、實證性評價。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平臺,對學生日常行為、課程學習、社團活動、標志性成果等作過程記錄。在日常評價基礎上,做好學期評價、畢業評價。每學期末,初中學校要匯總、公布評價結果和過程材料,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并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業績展示
為全面反映學生全面發展和個體優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從A(優秀)、B(良好)、C(合格)、D(合格)五個維度分四個等級呈現。公民素養維度占比不設限制,其余維度A級占全校畢業生人數的30%,B級占50%—55%,C級占15%—20%,D級嚴格控制。各縣(區、市)要加強初中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工作,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學校,可適當增加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A級學生占比。
4.科學確定錄取依據
初中學業成績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作為高中入學的依據。
1.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使用
作為錄取依據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公共科目和選修科目組成。
共同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科學實驗,滿分為440分,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
選修科目為:《品德與法》和《歷史》各一科;《地理與生物》各一科;《物理與化學》各一科;滿分為300分。錄取時各科成績折算為錄取分數,計算機自動選取各組合中最高錄取分數計入總分。最高年級錄取分數為100分,次高年級錄取分數為97分,各年級間差額為3分,基本錄取分數為40分。各年級對應錄取分數如下:
年級
A1
A2
A3
A4
B1
B2
B3
C1
C2
C3
C4
D1
入學分數
100
97
94
91
88
85
82
79
76
73
70
67
年級
D2
D3
E1
E2
E3
F1
F2
F3
F4
入學分數
64
61
58
55
52
49
四十六
43
40
2.綜合質量評價結果的使用
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作為錄取依據,按照A、B、C、D四個維度各占4分、3分、2分、1分的標準計入總分,五個維度滿分為20分。
3. 普通高中入學條件
地方課程、校本課程考試科目全部合格,入讀優質普通高中,品德與法律、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選修科目中,不計入錄取總成績的三門科目成績須達到D2(含)及以上。
五、高中招生改革
為深入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實現由基礎均衡向優質均衡轉變,繼續實施優質普通高中配額政策。逐步擴大高中辦學自主權,引導高中辦學特色、多元化發展。
積極探索特長生、推薦生、報到入學等多種招生方式
模式。
1. 自主招生進入普通高中
各普通高中可根據辦學特點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和“推薦生”,鼓勵普通高中(含民辦)辦學特色學校。辦學水平優秀的學校可突破地域招生限制,按照“一校一策”原則確定招生辦法,主要依據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操作測試科目考試成績等錄取學生。
特長生錄取。普通高中根據學校特色發展需要提出“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申請,經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錄取比例一般不高于學校招生計劃的3%,特殊情況可根據組隊需要適當增加,最高招生人數不超過一個標準班。具體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經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生時,本市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在綜合素質測評相應維度A級的注冊學生中,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推薦生錄取。普通高中可根據自身特色建設需要,自主招收“推薦生”,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3%。推薦生主要指在某一學科或方面(如科技創新、信息技術、自然科學、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等)具有學科潛力或特殊才能的學生網校頭條,由學生自行申請,初中校長實名推薦。普通高中對推薦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提出具體要求,考察學生標志性成績,提前組織面試或考試,提出符合錄取條件的推薦生名單。符合本市確定的推薦生最低錄取線的學生,破格錄取。普通高中應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科骨干教師、校外相關專家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備案。錄取辦法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物理初中基礎差,接受社會監督。
2.優質普通高中招生
指標分配辦法。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100%分配給縣內初中(包括地方市屬和民辦初中)的政策。分配指標總數為學校招生計劃數減去自主招生計劃數(體育藝術特長生、保送生)。指標分配辦法為:按初中畢業生數分配的基礎平衡指標占60%;根據初中年度教育質量督導評估結果分配的評估獎勵指標占30%;按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比例分配的傾斜指標占10%。對需要支持的新建初中或農村薄弱學校,各縣(區、市)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指標分配比例。各縣(區、市)要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督導評估,在“五率兩觀察”考核基礎上,將學生家長對學校滿意度測評結果作為重要依據。具體分配辦法由各縣(區、市)制定,報市教育局備案。
配額生資格。配額生是指初中一年級就讀就近定點學校,在該校連續學習三年并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重病休學且在校學習累計不超過三年的畢業生、因戶口遷移、工作調動等正常轉校的學生以及在畢業學校連續學習兩年以上的畢業生,經學校公示無異議,可享受配額生資格。選擇初中學校的學生不具備配額生資格。
限額生源錄取。促進教育公平,繼續設置限額生源錄取下限,優質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由各縣(區、市)制定,經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后公布。剩余特長生、保送生和部分初中無法完成的限額生源計劃,統一作為缺口計劃轉出,以縣(區、市)為單位,按考生意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普通高中入學
除優質普通高中外,其他公立普通高中實行統一招生,由市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按照學生意愿,從高到低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由學生生源地市級招生部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招生。
為鼓勵普通高中爭創一流,建立優質普通高中動態調整機制。市教育局將對所有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水平進行全面評估,評估結果優秀的普通高中納入優質普通高中序列,享受指標到校政策,納入第一批招生。對評估結果不達標的現有優質普通高中,將剔除出優質普通高中序列,納入第二批招生。
4.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情況
中職學校招生采取統招、報到兩種方式。對應屆初中畢業生實行統招,本市設定中職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招生部門根據考生意愿報送相關學校,或由中職學校根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情況組織學生錄取。對社會青年和往屆畢業生實行報到招生。
(五)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
結合我市改革實際,按省教育廳確定的具體辦法執行。
六、完善考試招生管理
1. 普通、職業教育統籌招生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要求,嚴格按照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度辦學規模和班額、普通與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大致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劃。統籌中職與普通高中招生、統籌各類中職學校招生、統籌區域內和跨區域中職學校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優質職業高中、高職中專均應實行考生網上自主報名、統一網上錄取。
2.加強考試招生基礎能力建設
加強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和隊伍建設,明確職能定位,增加人員,保障經費。不斷提高考試招生信息化水平,完善網上閱卷、網上錄取軟硬件建設,加強考生電子信息管理,加強考場保密室、標準化考場建設和規范管理,增強依法考試基礎保障能力。
(三)規范招生行為
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金額、限招生時間、限招生范圍、限班數“六個限”政策,嚴禁跨地區、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問責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測評、招生等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贈品管控
根據我省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點,完善考生加分資格審批公示制度,嚴控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類學生加分項目,將相關專業及表現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檔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改革由晉中市政府牽頭,市教育局牽頭,市招生委員會各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各縣(區、市)政府要從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挺進全省第一梯隊的高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區、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中考錄取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謀劃,研究制定地方實施方案,解決師資、招生考試人員、資金、設施等實際困難。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任務和要求,確保中考改革有序開展。
(二)深化課程改革。嚴格執行義務教育課程計劃,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設國家規定的全部課程。督促指導初中學校開發實施校本課程,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構建學生自主選擇的課程體系,促進學生全面個性化發展。加強初中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理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推進素質教育。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初中課程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區、市)要加強師資配置,特別是對音樂、美術、地理、生物等原非考試科目的師資進行全面普查,2017年秋季學期開學前按要求足額配置相關科目師資。繼續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按標準配備科學實驗、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設施設備,滿足課程實施的設備條件,努力開展理化生實驗、圖書閱覽等工作,提高教學設施設備的應用水平和使用效率。各縣(區、市)財政、教育部門要切實保障中考改革所需經費,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四)做好宣傳引導。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通過新聞媒體、座談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做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的關切。高中要在規范辦學的前提下努力辦出特色,認真研究自主招生具體方案,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加強對社會和家長的宣傳。加強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中職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教育營造良好氛圍。